摘要:為了進一步凈化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,減少因超速導致的交通事故,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《甘肅省公安廳關于對全省道路交通進行全路段全時段測速的通告》(2016年第4號)文件規(guī)定,華池縣公安局決定,對全縣道路交通進行全路段、全時段測速。
為了進一步凈化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,減少因超速導致的交通事故,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《甘肅省公安廳關于對全省道路交通進行全路段全時段測速的通告》(2016年第4號)文件規(guī)定,華池縣公安局決定,對全縣道路交通進行全路段、全時段測速?,F(xiàn)通告如下:
一、省道S202線孫家川-魚兒洼-悅樂-新堡機動車行駛最高速度不得超過70公里/小時。
二、新南公路新堡橋-城壕-山莊-九窯口機動車行駛最高速度不得超過70公里/小時。
三、柔東公路1km+200m處定點測速機動車行駛最高速度不得超過70公里/小時。
四、轄區(qū)內所有鄉(xiāng)村道路機動車行駛最高速度不得超過40公里/小時。
五、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,其中拖拉機、電瓶車、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:
(一)進出非機動車道,通過急彎路、窄路、窄橋時;
(二)掉頭、轉彎、下陡坡時;
(三)遇霧、雨、雪、沙塵、冰雹,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;
(四)在冰雪、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;
(五)牽引發(fā)生故障的機動車時。
自本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,華池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將嚴格按照上述標準,以固定測速和區(qū)間測速設備為主,移動測速設備作為補充,全路段、全時段開展測速執(zhí)法工作。
特此通告。
華池縣公安局
2017年10月3日
編輯/李雅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