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2018年2月,兩家企業(yè)向豐潤區(qū)紀委監(jiān)委舉報馬春青、劉中全勒索錢財行為。經查實,馬春青、劉中全受到開除黨籍處分。目前,二人因涉嫌犯罪正在等待法院審判。這是唐山市嚴查基層干部涉黑涉惡和充當“保護傘”問題的一個縮影。
印象慶陽網訊:2018年2月,兩家企業(yè)向豐潤區(qū)紀委監(jiān)委舉報馬春青、劉中全勒索錢財行為。經查實,馬春青、劉中全受到開除黨籍處分。目前,二人因涉嫌犯罪正在等待法院審判。這是唐山市嚴查基層干部涉黑涉惡和充當“保護傘”問題的一個縮影。(11月4日 河北新聞網)
我們可以看到,在出現村干部“世襲”現象的地區(qū),既有經濟實力雄厚的富村,也有經濟基礎薄弱的窮村。有的“世襲”破壞了選舉的規(guī)矩,涉嫌違法;有的“世襲”則假借民主之名,行專權獨斷之實。這些村基本面貌不同,共同特點則是權力運轉的封閉——村民自治變成村支書、村委會主任的治,村民無法有效地表達、組織自己的意見,個別“愛挑事”而實際抱有政治參與熱情的普通村民,卻被村干部所打壓。
不可否認,基層治理面臨許許多多的復雜局面。比如一些鄉(xiāng)村地區(qū),許多村民家族意識濃厚并日益抬頭,村民尚未形成現代的政治參與觀;在城鄉(xiāng)壁壘打破的情況下,一些農村地區(qū)又出現了空心村的情況,很多村民在客觀上難以回鄉(xiāng)參加選舉和自治,留守在村里的很多是老人與孩子……然而,這些情況都不是容忍村干部“世襲制”或者變相“世襲”的理由。其實,如果縱容“世襲”,那么以上不利于鄉(xiāng)村民主的因素還會更惡化,讓組織軟弱渙散問題陷入怪圈。
一些搞“世襲”的村干部經常有這樣的思維——我個人能力強,為村里的發(fā)展作出了很大的貢獻,而且自家親戚子弟也能力出眾,所以指定“接班人”很是理直氣壯。就算這些村干部和他的親戚子弟能力出眾,但是“有能力”和通過正當合法的程序當選,顯然是兩碼事。你有能力,別人也有能力,不能因為你的能力而阻止別人施展能力。況且,在“能人腐敗”現象層出不窮的當下,單憑個人能力遠遠不足以取得村民的信任。
盡管村官不是國家公務員,但是一般人們還是將之視為村里的官員,至少他們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官員才有的公權力。那么,對村官的要求,就應該參照官員的標準來看。村官也應該具有現代的政治素養(yǎng),敬畏手中這點不大但是對村民來說也很重要的權力。
同時,村官決不能是村霸,對那些口吐狂言、手段毒辣的村官,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應該及時介入。不管如何,那些像“土皇帝”一樣的村官,哪怕其治下的鄉(xiāng)村發(fā)展再好,也是不適宜留在村官隊伍中的。(文/涪江民政)
編輯/李佳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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